|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條令:
第五條 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予以查處。
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那么無證塑料企業將引來怎樣的重創呢?
“小散亂污”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物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企業。
從上述釋義可以看到,如果塑料企業沒有相關手續,也將歸入“小散亂污”行列。
國家在治理“小散亂污”企業中,環保只是其中一個重點項。
塑料企業污染戶,并不是辦環評、買環保設備、安裝環保設施就萬事大吉了。還要看塑料企業的經營場所是否在產業規劃區或符合規劃的工業園區,是否有規范的工商、立項、土地、規劃、環評、消防等手續。
自去年以來,在環保督查的風暴之下,河北、浙江、山東、四川大批的塑料企業被停產限產。各類環保督查除了關注大型企業、重點排污單位外,更主要的矛頭指向“散亂污”企業。
環保部近日通報,要將從嚴治理“散亂污”企業作為強化督查的重點內容之一,對無法升級改造達標排放的企業,今年9月底前一律關閉。
與此同時,國務院安監總局不久前發布了《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宣布將于7月-10月對各企業開展長達4個月的大檢查。環保部、安監總局雙雙出手展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治理工作,2017年下半年的環保督察將會要求更嚴、問責更重。有業內人表示,未來幾個月,大多數中小型無證無照塑料企業將兇多吉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