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慶商報訊 “我沒有賺到大錢,回去沒面子。”這竟然是趙明(化名)20年不回家看望老父的理由。武隆的趙明自1992年外出打工,整整20年再沒回過家,如今,老父80高齡,念子心切求助警方,日前警方終于把他找到,并勸他春節回家過年。
八旬翁求助警方找兒子
“民警同志,求求你們幫幫我吧。”去年11月底,家住武隆縣長壩鎮茶園村的趙建國(化名)老人,拄著拐杖走進長壩派出所,他告訴民警,自己有4個孩子,小兒子趙明1992年外出打工后一直沒有回過家。
“我已80歲了,身體一直不太好,不知道還能等多久,又快到春節了,請你們幫我找找兒子吧,20年了,他到底在哪兒?”趙老說,這么多年來,他們家也四處托人尋找,可沒有兒子的消息,“我只想在有生之年能再見見兒子。”老人老淚縱橫。
兒子已在外地結婚育女
長壩派出所立即成立了一個由教導員楊龍國、民警邱小峰和陳浩三人組成的尋親小組,民警四處走訪,但因時間太久,非常困難。附近村民勸民警放棄,“走了20年都沒有消息,就連2002年他媽媽去世也沒回家看看,估計出了意外。”
這時,趙老突然想起了一條重要線索,“1995年,兒子來過一次電話,說在和江津一個女孩談戀愛。”民警立即趕赴江津。幾天后,民警通過多方打聽了解到,“趙明已在江津安家并育有一女。”民警將消息告訴了趙老,他很高興,因為自己長期一個人生活,子女都不在身邊,希望兒子能帶著一家人回武隆看看他。
他稱不回家因沒賺大錢
1月17日,民警邱小峰和陳浩趕到江津區賈嗣鎮,趙明的岳母說曾問過趙明,“我們想去親家家里串門,可他一直不說住在哪兒。”
拿到趙明的電話后,連日來,民警不斷聯系趙明,但得到的答復讓人失望,“我沒有賺到大錢,回去在親戚面前太沒有面子了。”他多次拒絕了民警的請求。直到前天,他才終于答應春節帶上妻子和孩子回武隆看望父親,他告訴民警,“我一直想賺到了大錢再回去。”
親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重慶市協和心理顧問事務所所長、社會心理學家譚剛強就此表示,趙明認為自己沒有賺到錢沒面子,20年不回家的做法是不對的,親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無論和家里人出現過什么矛盾,或是相處上不愉快,贍養父母、關愛老人都是作為兒女應盡的責任。親情是真誠的,需要用愛支撐和維護,即使經濟上有困難,也應該和家人坦誠相待,相互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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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家看望父母
今后可能擔法律責任
2012年6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其中,修訂草案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法律同時規定,鼓勵家庭成員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為老年人隨配偶或者贍養人遷徙提供條件,為家庭成員照料老年人提供幫助。 |